本人在一家私企上班,想要辞职,但老板不让走,该怎么办?急!!

2020-09-24 社会 104阅读
你们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你可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1、要求公司赔偿“双倍”工资,因为未签劳动合同;2、补缴社保费用,因为前3个月未缴;3、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你们公司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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