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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前,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此次“公积金新政”将公积金申请条件放宽,不仅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还对多项收费予以取消。这让广大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更加便利或享有更多实惠。
据专家分析表示,这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一套组合拳,将会刺激需求,尤其是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不少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过程中常存在一些误区。
公积金贷款使用中常见误区
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07
亿人,缴存总额7.03万亿元,职工提取总额3.49万亿元,缴存余额3.54万亿元。缴存余额资金用于
三方面:全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43万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31亿元,购买国债余额62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了70%。
那么,对于有贷款购房需求的购房者来说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存在如下几大误区。
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以下4个条件计算出最小值,即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根据房价成数: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金额*20(有些地区是15倍)。
3、借款人还贷能力: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所在单位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
4、贷款最高限额: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视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