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亨利·戈培尔(Heinrich G恋攀氀)比爱迪生早数十年已发明了相同原理和物料,而且可靠的电灯泡,而在爱迪生之前很多其他人亦对电灯的发明作出了不少贡献。
1801年,英国化学家戴维将铂丝通电发光[1]。
1810年,戴维发明了电烛,利用两根碳棒之间的电弧照明[1]。
1854年亨利·戈培尔使用一根炭化的竹丝,放在真空的玻璃瓶下通电发光。他的发明今天看来是首个有实际效用的白炽灯。他当时试验的灯泡已可维持400小时,但是并没有即时申请设计专利。
1850年,英国人约瑟夫·威尔森·斯旺(Joseph Wilson Swan)开始研究电灯。
1878年,约瑟夫·威尔森·斯旺以真空下用碳丝通电的灯泡得到英国的专利,并开始在英国建立公司,在各家庭安装电灯。
1874年,加拿大的两名电气技师申请了一项电灯专利。他们在玻璃泡之下充入氮气,以通电的碳杆发光。但是他们无足够财力继续发展这发明,于1875年把专利卖给托马斯·爱迪生。
1879年,爱迪生改以碳丝造灯泡,成功维持13个小时。
就像你看到的,严格来说不是爱迪生发明了灯泡。但是可以说爱迪生是第一个把灯泡量产拿出来卖,使之普及的人。说个题外话,要再稍稍了解一下爱迪生的话,会发现这人虽然专利无数,但是水分的嫌疑很大。相比起发明家,我觉得他其实更像一个资本家。他的人品是不太好的……有些像郭沫若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