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下列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1、危险品、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管制刀具。
2、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扩展资料:
安检时的注意事项:
1、如携带“三超”(超大、超多或超重)物品出行,请提前向所乘航班的航空公司咨询。
2、接受证件检查时,请提前准备好登机牌和有效的乘机证件(要与订票时所用的证件一致),并主动交予证件检查人员查验。
3、接受随身行李安全检查前,请将行李中的笔记本电脑、雨伞、充电宝和液态物品取出单独通过X射线机检查。
4、接受人身安全检查前,请将随身的金属物品(如手机、钥匙、手表、香烟、硬币等)取出,放入行李或盛物筐中接受安全检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航旅指南(安检)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安检常识及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