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行为违法,及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所以公司应该给每个员工交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公司不交公积金的处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未缴公积金员工维权方法:
1、鉴于您的情况,“家庭户”应视为非农业户口,单位应为您建缴住房公积金。
2、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代发明细)、社保缴纳明细,本人前往单位注册地或经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现场维权投诉。
3、管理部立案受理后会对情况进行核查,如投诉人情况属实,单位确实未建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会要求单位为您补缴或对单位进行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单位未缴公积金该如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