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保险。参加社保后,领了一年的退休金,但是中途人死了。怎么办

2020-05-05 社会 85阅读

社会养老保险人已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扩展资料:

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

  1. 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2. 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3. 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

参考资料:“职工退休后去世养老金充公”系误传:余额可继承--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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