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最长为12年,维修时限为出厂期满5年;以及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具体情况还要考虑到以实物及所处环境。
从标示上看,无法识别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的灭火器必须报废。
从外观结构上看,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表的指针必须指在绿区;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必须更换;筒体严重变形、锈蚀必须报废。
任何一种灭火器的使用寿命也是有限的,使用超过报废期限的灭火器,不仅会影响灭火效果,而且有可能对使用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只要达到或超过报废期限,即使灭火器未曾使用过,均应当予以报废。
扩展资料:
其他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根据我国《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