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
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
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
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一、核准条件
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