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间音乐中这种不带半音的五声调式应用范围极为广泛;其各音级分别称为宫音、商音、角音、徵音和羽音。各相邻两音之间的音程,除角与徵、羽与宫之间为小三度外,其余均为大二度。五声音阶中任何一音均可作为主音,并构成一种调式;凡以宫音为主音者称宫调式,而以其他各音为主音者,则分别称为商调式、角调式、徵调式、羽调式。凡宫音相同的各调式,统称为“同宫系统”。旋律大、小调式 一种变化的大、小调式。如果将和声大调的Ⅶ级音也降低,与主音构成小七度,即成旋律大调式。同样,如将和声小调第Ⅵ级音也升高,与主音构成大六度,即成旋律小调式。两种旋律调式都不存在增音程。旋律大调式通常采用下行的形式,上行时与自然大调式同。
和声大调式的特点为:把自然大调式的第Ⅵ级音降低,与主音构成小六度,同时在第Ⅵ级与第Ⅶ级两音之间构成增二度音程。和声小调式
的特点为:把自然小调式的第Ⅶ级音升高,与主音构成大七度(转位后成小二度)音程,增二度也在第Ⅵ级与第Ⅶ级之间。调式的一种体系,包括大调与小调两种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