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抽烟,释放的烟雾以及有被烟呛到的潜在风险,都是影响人员驾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如有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违法行为,将一次记2分处理。如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等违法行为,将一次记1分处理。
扩展资料:
关于扣除12分的驾驶人违法行为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