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要求你做的积极去做,法律禁止你做的,坚决不做。
2、学法知法用法:公民没有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不懂法律,所以,要想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最好的办法是学法或知法;义务也是一样。
3、因此,只有知道了法律规定了哪些义务、法律不允许哪些行为,自己才能充分的积极的去履行去遵守,最后,正如法律的关键在于实施,每个公民也不例外,如果不懂得用法,学的再好也没用。
扩展资料: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第一,享受权利的主体十分广泛;第二,宪法确认并保障的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十分广泛。
2、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现实性主要是指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切实可行性,有两方面的表现:
第一,实事求是,以我国现阶段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水平为基础,确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内容。
第二,规定法律和物质保障。宪法在确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一些具体措施来保障它们的实现。
在法律保障方面,如在宗教信仰自由、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申诉控告权等方面的权利上,规定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或其他个人均不得侵犯,国家对侵犯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关行为有赔偿的义务。
在物质保障方面,规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宪法又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权利所必需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3、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法律权利的享有和法律义务的履行,在本质上应当是平等的。这在各国宪法权利义务的规定上,都是一个不变的原则。而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是在实质上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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