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房产的认定,涉及到两个问题,首先要确定怎样才算是唯一房产,然后要确定该唯一房产是你生活所必须的住房。“改善型住房”一词的提出是要扩展以前只对90㎡以下小户型采取的优惠,因此可能以面积作为界定标准。北京这边2007年银监局规定改善型自住房认定标准以人27.07平方米为限,2008年出台的房贷新政又指出,改善型自住房可比照首套房,享受贷款优惠政策。但是,改善型自住房的标准一直没有明确定义,上述优惠政策也因缺乏统一标准而无法落实。
关于如何证明名下没有房产,只要审批表上写明是首房就行了啊,他们会去公正的。或者到北京市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无住房证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