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去工程技术干部查询。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干部确定或提升技术职称,按科学技术干部管理权限,经过相应的技术(或学术)组织评定。各级技术(或学术)组织的组成,由各级主管机关批准。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干部,必须填写业务简历表,提出工作报告或学术报告,经过技术组织评定后,由主管机关授予技术职称,记入人事和业务考绩档案。
扩展资料:
《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二条 对取得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干部颁发证书。确定或提升工程技术干部的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严禁私舞弊和打击压制科学技术干部。
应当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果,骗取技术职称的,应当撤销其所骗取的技术职称,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生产、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单位和各级管理机构中的工程技术干部。对长期担任教学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干部,也以采用教学人员或研究人员的技术职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