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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国”心态看宋朝的不和亲政策
传统意识里的“和亲”,一般是指政权间因为政治目的而进行的联姻。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是我们熟知的和亲事件。事实上,在中国古代史上,存在着相当广泛的和亲现象,就类型而言,有中原王朝和少数民族政权间的联姻、割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间的联姻、割据政权间的联姻、少数民族之间的联姻、南朝与北朝之间的联姻以及从现今来看属于与外国之间的联姻。就朝代而言,有汉与匈奴、汉与乌孙、孙吴与蜀汉、隋唐与吐谷浑、隋唐与突厥、唐与吐蕃、辽与西夏、以及后来满蒙联姻等等。无论形式怎样变化,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即都是政治利益的驱动。纵观整个和亲史,两晋、两宋和明代无和亲现象,在政治分烈的情况下,宋朝为什么不与外族和亲呢?宋朝为什么能坚守住独立的婚姻阵地?本文拟从文化和经济方面分析其背景和缘由。
宋朝士大夫对与宋有冲突的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态度
一、外求谋和,内严守备,待机消灭之。
北宋宰相李昉持这样的观点:“……况天生契丹为患中国汉髙祖以三十万之众困于平城,卒用奉春之言以定和亲之策,以至文帝奉之弥优,外示羁糜,内深抑损,而边城晏闭,黎庶息肩,所伤匪多,其利甚溥矣。况獯鬻之性,惟利是求,倘陛下深念比屋之磬县,稍减千金之日费,密谕边将,微露事机,彼亦素蓄此心,固乃乐闻其事。不烦兵力可弭边尘。此所谓屈于一人之下伸于万人之上者也。伏望陛下裁之。”
钦宗时,开封尹程振对此也有类似的看法:“臣愿陛下结以诚信而沮其谋,遗金帛而厌其欲,外务谋和,而内严守备。数年之后,国富民足,将选士励车攻马良,然后徐议大举以刷吾耻,未为晩也。”…… 这些人没有强烈地反对和亲。
二、主张以物质厌其欲,反对和亲、割地等认为有辱国格的事情。
富弼、贾昌朝是持这类观点的代表人物。辽兴宗宗真曾派刘六符等南下宋朝议割地、和亲事宜,当割地的要求被北宋的谈判代表富弼等人拒绝后,他们提出了与宋和亲的要求。富弼借口婚姻易生嫌隙而婉言拒绝:“结婚易生嫌隙,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利哉?……”
贾昌朝对和亲的反对态度则溢于言表:“始昌朝馆伴契丹使者,建言:和亲辱国,而尺地亦不可许。朝议欲以金帛啗契丹,使攻元昊。昌朝曰:契丹许我而有功,则责报无穷,且以我市于元昊,昔尚结赞,欲助唐讨朱泚,而陆贽以为不可。后知吐蕃阴与泚合。今安知契丹不出此邪?于是命昌朝报使契丹,昌朝力辞。因奏此疏。”
三、主张因时制宜,其实质并不反对和亲。
两宋之交的胡舜陟明确表明了这一观点:“臣观汉唐以来御敌之策有五:曰和亲,曰守备,曰征伐,曰抚定,曰羁縻,皆因时而为之。和亲、守备则施于敌国强盛之时,汉高帝是也;抚定、羁縻则施于敌国衰弱之际,汉宣帝、光武是也;至于征伐或施于强或施于弱,必先以中国富盛兵甲精锐,我有万全之势,彼有可乘之隙,然后可举,汉武帝、唐太宗是也。今我国家承巨奸误,内侍持权之后,海内虚耗,帑藏空竭,军律不振,士不为用……”同是两宋之交的程瑀在奏状中也如是认为。综上所述,两宋的士大夫对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尤其是辽金)的态度是因人而异的。但终宋一朝,它是没有和周边民族实行实质意义上的和亲的。那么,两宋士人对和亲的态度又当如何呢?
宋朝士大夫对和亲的态度
在宋代的文献中,“和亲”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联姻,一种是和好。据分析,大多数文献中的“和亲”是和好、亲善的意思。所以,仅通过文献,难以全面把握宋朝士大夫对和亲的态度。但终宋之际,并无和亲的事实,由此不难判断,宋代文人士大夫对和亲的主流态度,即对和亲持反对意见。
北宋是理学发端的时期,南宋是理学的兴盛期,故而两宋有不少士大夫把和亲与伦理道德相对立,像上文提到的贾昌朝,就认为“和亲辱国”。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把“中国结婚夷狄”视作“自取羞辱”8两宋以讲天理和伦常为主要内容的理学的兴起,使传统的夷夏之防观念深入人心。作为宋朝君臣,他们大多受狭义儒家道德观念的束缚,很自然地把和亲政策与伦理道德对立起来。所以,宋朝在与辽、夏、金议和时,宁可多给金帛,也不愿嫁女和亲。正因如此,在辽兴宗向宋提出以和亲、增币代替割地的要求时,宋朝允许增币,但拒绝和亲。在宋仁宗及参与谈判的大臣富弼等人的心中,割地无疑是丧权辱国,和亲则大失体面,因此才以各种理由加以拒绝,最后使“契丹不复求婚,专欲增币”。
宋人对于宋朝优越地位的强调
尽管宋朝的官方文书中对辽、金的称呼比较客气,一般称之为“北朝”、“北人”,但宋朝绝大多数士大夫骨子里是鄙视辽、金的,在他们的著作或文章中称辽人或金人为“夷狄”、“虏”、“獯鬻”。如宋朝的彭百川在《太平治迹统类》中说:“月辛丑,上访宰臣以灵武事宜,参知政事李至上疏略曰:夷狄狡诈,古圣人置之度外,何必竭膏血较胜负?”北宋名臣包拯也曾向仁宗上疏:“方今不患乏材,但患不能用尔。缘雄州最为控扼重地,尤不当轻授事机,少失,虽悔何及?且戎虏之性诡诈万状,殊不可测。今既无名构是衅隙,故必有为之谋者,可不熟虑而预防之哉?”赵普在谏议宋太宗时也用轻蔑的语气说过:“伏觇二月中,忽降使臣差搬粮草及详敕命知取幽州。而后虽听&<4871;音,未闻成事,稍稽克复,俄及炎蒸,师老民疲,实増疑虑。伏念陛下圣略神功,举无遗筭,平取浙右,力取河东,十年之间遂臻康济。蠢兹獯鬻,诚非我敌。盖迁徙鸟举难得而制,自古帝王置之度外,任其随逐水草,皆以禽兽畜之。伏料圣明何足介意?”
还有的文人士大夫用阴阳观念来比拟夷狄与中国势力的消长。如大宋《宣和遗事》开篇即言:“中国也,天理也,皆是阳类;夷狄也,小人,人欲也,皆是阴类。” 鉴于以上的文化背景,宋朝大多数士大夫自认为是“文化大国”,因此,不可能从文化上认同辽、金,视辽金为蛮夷,焉能嫁女于彼?张正明先生认为,“和亲发生的两个软条件”,第一个是“政治分裂状态”,第二个软性的历史条件是“没有强烈的此贵彼贱的民族偏见”。民族偏见强烈时,认为与夷狄结亲是奇耻大辱,宁可赔钱也不能赔夫人,当然是不会去联姻的。除了上述的文化因素,宋人对德治的迷信以及宋朝的经济实力都有助于理解宋朝为什么不与少数民族政权和亲。
宋人对德治的迷信
赵普在《上太宗请班师》中写道:“前代圣帝明王无不置於化外,任其随逐水草,皆以威徳御之。” 足见,在一代名臣赵普的意识里,德治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同为北宋士大夫的田锡在《上太宗论军国要机朝廷大体》中指出:“然自古制御蕃戎,但在示之以威徳。示之以威者,不穷兵黩武,不劳人费财;示之以徳者,比之如犬羊,容之若天地,或来朝贡亦不阻其归怀,或背驩盟亦不怒其侵叛……” 此后,孙觉在《上神宗论自治以胜夷狄之患》中也说:“盖陛下新即大位,夷狄未见威徳,故敢或为侵侮以窥我边。朝廷整饬戎备,选置任使,未为失计也。”宋朝的文人士大夫在传统儒家文化的熏陶下,认为王者要以德服天下,只要王者的德行修炼到很高的程度,蛮夷也会来归附的。宋儒对德治的认可甚至达到了迷信的程度。这一方面会督促皇帝注重德行,爱怜百姓,营造海内繁荣昌盛的局面;另一方面,这种迷信也会使宋朝的皇帝和大臣们过于“重内轻外”,以致于成为加强武备、抵抗侵略的无形障碍。
宋朝经济实力的决定作用
宋朝的强大的经济实力无疑是支撑宋人“尊严”的关键因素。岁币虽是一项负担,但较交战时的军费,不过百分之一、二。如,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王旦言:“国家纳契丹和好以来,河朔生灵方获安堵。虽每岁赠送,较于用兵之费,不及百分之一。”富弼在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所上《河北守御十二策》中,指出澶渊之役时:“骄敌深入,直抵澶渊,河朔大扰,乘舆北幸。于是讲金帛啖之之术,以结欢好。自此,河湟百姓,几四十年不识干戈,岁遗差优,然不足以当用兵之费百一二焉。则知澶渊之盟,未为失策。”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宋朝每年送给辽的岁币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例是微不足道的。据此推算的话,宋朝的国民收入当为付出岁币的数十倍,那么,宋朝在经济上也算是“大国”了。以这样数量的银两换来国内的和平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对宋人来说是非常划算的。考虑到当时的时势,宋朝的这种“以银两换和平”的举动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
另外,据日本学者日野开三郎的研究,宋朝的绢产量很大,每年付给辽的30万匹绢约相当于东南越州一地的年产量。至于银的产量则比较少,所以,每年付给辽的20万两白银,在后期造成了财政上的问题。但是,通过官方对辽榷场贸易的经营,宋政府每年对契丹贸易上的出超,可收回付出银两的十之六七。这在宋朝的文献中早有反映:1122年(宣和四年),宋昭论榷场时指出:“……盖祖宗朝赐予之费,皆出于榷场。岁得之息,取之于虏,而复以予虏。中国初无毫发损也。比年以来,榷场之法寝坏,遂耗内币,臣愿遴选键吏,讲究榷场利害,使复如祖宗之时,则岁赐之物不足虑也。”这样算来,宋朝实际付出的银两数目不是很大。考虑到宋政府的赋税、海外贸易等的收入,它付出的岁币肯定不会对国民经济造成威胁。
综上所述,宋朝没有实行和亲政策主要是由朝野人的“重华夏轻夷狄”的思想决定的,经济实力的强大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这样看来,有宋一朝,没有和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和亲的“奇怪”现象也是可以理解的。
宋朝由于自己的民族偏见,不屑于和外族和亲,一定程度上,和当时宋、辽、夏(金)三足鼎立的局面分不开。三个政权势均力敌,彼此都不能置对方于统治之下。由于宋朝的恰当的对外政策,也没有出现辽、夏联合攻宋的情况,当然,这与宋朝不可忽视的军事实力也是分不开的。
然而,用“大历史”的眼光来看,宋朝的文化优越论以及在其影响下的民族政策对中华民族统一体的形成是不利的。客观上,宋朝的鄙视周边民族的文化心态,延缓了民族融合的进程,对民族间的文化交流造成了负面影响。当然,历史不能假设,试想如果宋朝没有民族偏见,像汉唐那样与少数民族政权实行包括和亲在内的种种文化交流,那么,“华夷之防”或许就不会在后代得到大发展,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应该会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