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不能用于海外购房。
1、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购汇用于海外购房并非新政策,个人海外购房及投资属于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居民个人购汇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2、个人购汇政策没有变化。此次改进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并未缩减个人购汇的用途或调整购汇额度,而是对前期政策的落实进行更为细化、精确的管理,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1)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2)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
(3)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扩展资料:
1、《个人购汇申请书》内容警示,对于存在六大违规行为违规行为的个人,外汇管理机关将依法将其列入“关注名单”管理。个人列入名单后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依法移送反洗钱调查。
2、六大违规行为包括: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