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和旗的意思:
1、盟,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地位与地级市相同,是内蒙古自治区独有的行政区域。原是蒙古族旗的会盟组织,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称行政公署),是地级行政区。
盟下辖区域包括若干个县、旗、县级市。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
2、旗,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在中国,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旗,为内蒙古自治区特有的县级行政区。
扩展资料:
盟和旗的历史由来:
1、叫旗的原因:
这得从女真族说起。在氏族制时期,只要出猎,不管有多少人,都要按氏族而行,每10个人为一个单位,各出一支箭,以一人为头目。这种组织叫“牛录”(满语)。后来,从努尔哈赤开始,把这种狩猎组织增大,改编为统辖300人的最基本的行政单位和军事单位。此后,他又增大为更大的单位,叫“固山”(满语)。
1601年,他正式成立了4个固山;1615年,又粗春设立了8个固山。8个固山约有6万人。8个固山各有旗帜,旗帜颜色各不相同:正黄、正红、正蓝、正白、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因为有旗帜的缘故 ,汉语就把固山译为“旗”。后来,清朝把归附它的蒙古族,也编为8个旗,没梁叫“蒙古八旗兵”。
它主要有三种性质:一是为了军事需要,规定适龄男子都要接受军事训练;二是行政单位,旗的最高长官称札萨克;还设有大小枯凳运官员。三是相对固定的地区。所以,这种旗,不仅是军事单位、行政单位,而且是清朝赐给蒙古封建主的世袭领地。
2、叫盟的原因:
盟由会盟而来。清政府为了加强统治,所以规定临近的各旗,每三年举行一次会盟(有时一年举行一次)。会盟的地点由政府决定,通常在便于各旗集中的地方。一经指定,这个地方就有了 “盟” 这个名称了。清政府曾把内蒙古分为49个旗,6个盟。
每个盟都设盟长一人,副盟长若干人。开始,盟长是会盟的召集人,并不参与各旗的内部事务,更无权发布命令。清朝时,内蒙古地区旗、盟的具体名称以及其范围的大小,以及管事的多少,都曾有过不少变化。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