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双方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明确约定了现金归男方,房子归女方后,房子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再婚,房子也仍然是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但如果现金和房子归属问题并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即协议或诉讼,则现金和房子都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既然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可不予理睬。
即使你们协议离婚还不满一年,男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所谓理由也站不住脚。法院也会按照上述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的规定,依法驳回的。
但仍建议,尽快将产权变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