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积分入学严控租房择校
据宝安区教育局信息,该区2014年的方案将在学位类型划分、排序等方面做出调整,并在部分学区试行学位房制度,以减少跨区域租房择校行为。
宝安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区今年将学位类型由6类变为8类,即把2013年第三、四类租房类别,按“有房租房”与“无房租房”区分开,将购有商品房而又不在购房学区申请学位,却在其他学区通过租房申请学位的,单列出来作为一类,排序往后放,即新增第5、7类。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5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不能提交无房证明)为第7类。
原来的第6类依顺序调整为第8类。修订后的学位类型划分和排序,有助于控制通过租房进行择校的行为。
坚持“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宝安按照从第1类到第8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民办学校优先满足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就读。
宝安区从今年开始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学位房实行“一房一户”制度,即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从2014年开始,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小一和初一新生使用过的房屋信息将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
学生毕业或中途转学离开的,该房屋解除锁定。锁定的房屋信息每年9月开学后更新一次。房屋信息是否已经被锁定,可查询相关学校网站信息(网上搜索“**学校学位房信息”即可查询)。涉嫌住址或证明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则不予确认申请人的申请资格。业主协助造假的,纳入征信黑名单,3年内不予确认该处房屋申请公办学位资格。
今年学位房试点学校为宝安中学、新安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宝城小学、弘雅小学、天骄小学、滨海小学、宝中附小,今后将根据学位需求情况扩大试点范围。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了解详细信息:登录宝安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baoan.edu.cn,进入“基础教育科”;关注“宝安教育”(szbajy)官方微信、“宝安教育在线”官方微博。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讯/记者:陈广琳)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