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由各地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部分地区每年在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考试,全国大部分地区每年只考一次,省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开展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扩展资料:
录用机关: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某些考试工作可以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