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的产权,我国《人民防空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也从根本上造成了市民在使用过程中和产权归属各种权利保护以及后期的维护管理上产生了很多纠纷。
从产权的归属上来说,人防工程属于国防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全民性的公益事业。 首先要保证战备需要,其次才考虑其社会效益。目前可以确认的是:人防工程(车位)不能办理不动产证,只能在使用层面上确权和各种权利保护。
有三个方面需要予以关注:
一、人防车位的使用和收益归谁?
如果合同对此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按照《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使用和收益归投资者。
《人民防空法》第5条规定“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市民在购房的过程中,在房屋的销售合同中,把投资、成本算清楚。这样大家在购买时就能明确各自的职责。
二、人防车位的租赁期限到底多长?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人防车位租赁合同时,要注意“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另外,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人防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否则不得对外出租。在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后对外出租的,每次租期不得超过一年,也就是说,对外出租的要一年一签。
三、为了给人防停车位是“租”还是“售”一个说法,武汉市民防办公室正在考虑制定《人防停车位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以规范人防停车位租赁行为,目前正在民防办网站征集意见,市民可以上网查询。
小区地下室都是人防工程吗?
武汉市民防办公室工程处处长祝明伟表示,住宅小区地下室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
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是现在人防工程最普遍的一种形式。
一般来说,地下室分为防空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施工有一套高于普通地下室的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一个简单识别防空地下室的方法,如果我们在地下室的进出口看到“人民防空工程”的标识牌和人防防护门,这肯定是防空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