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介中心档案托管人员
可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
1缴费时间
➀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➁正常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
➂11月1日以后缴费人员,按照规定收取利息。
2缴费标准
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26.00元,月平均工资为5135.50元。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七个档次之间自由选择,一经选定,年度内无法变更,缴费比例为20%。
3缴费方式
可通过4种方式缴费
网点缴费
持身份证、档案托管合同书或往年缴费票据,在西安银行、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网银缴费
登录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网站www.cnxajob.com、微信公众号(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建行陕西省分行网站缴费;
自助终端缴费
持身份证,在中心大厅、永宁社区、秦川社区、唐都花园社区、唐华四棉社区安装的建行自助缴费终端缴费。点击“养老保险网上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系统→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选择支付方式→依据提示完成缴费。
支付宝缴费
登录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 政务 → 灵活就业社保缴费 → 养老保险 →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登录系统 → 选择缴费档次 → 确定缴费金额 → 依据提示完成缴费。
4注意事项
◆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收费窗口仅收缴2017年退休人员和养老保险账户信息存在问题人员的养老保险,其他人员请选择就近的西安银行或建设银行营业网点缴费。
◆档案托管人员每年选择一种缴费方式,避免重复缴费。
西安市人才中心档案托管人员
可缴纳2017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1
缴费时间
养老保险:2017年7月11日-2017年10月30日;10月31日后只能通过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缴费;11月1日起交费人员按文件规定开始收取利息。
医疗保险:2017年7月11日-2017年10月27日。
2
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缴费基数。(见上)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照3481元和5801元确定。按照3160元为缴费基数已预交2017年医疗保险费用的参保人员,按照市社保发[2017]35号文件2017年选择3481元为缴费基数。本次缴费金额一览表
2017年选择基数调整(即基数从60%调整到100% 或 基数从100%调整到60%)的参保人员须在年审期间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基数确认,并进行费用核算,然后通过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3
缴费方式
中行网点柜台缴费
持身份证在西安市城六区(碑林区、雁塔区、莲湖区、新城区、未央区、灞桥区)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柜台缴费,缴费时间为正常工作日9:00-17:00
网上缴费
可登陆中行网银/手机银行缴费或通过微信公众号“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进行缴费
中行自助查询机缴费
在自助终端上插入中行借记卡 →选择“缴费特区”→ 输入密码,点击“确认”→选择“西安市社保”→选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栏位 → 输入身份证号并选择相应的缴费比例 →依据提示完成缴费交易并打印缴费凭条。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缴费
◆2017年6月30日以后转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新参保的代理人员,2017年退休的人员、医疗保险选择基数调整和以100%基数(5801元)交费的人员需要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办理缴费。
◆缴费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00—15:50收费(节假日除外),15:50—17:00。
4
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及中行自助查询机缴费的群众,缴费成功后,如需打印缴费票据,可持身份证到西安市城六区的中行营业网点柜台打印缴费票据。
◆2018年到达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前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退休管理科提交退休申请。
◆8月1日至31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医疗保险年审。年审期间暂停办理医疗保险的新增、转入、停保手续,待年审结束后恢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