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友好协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不过,双方都应当有换位思考的意识,作为提出要求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违约金,但仍然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失赔偿责任,否则,双方根本就没有协商的空间了。
法条链接;《合同法》
1、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