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制上的差异。
1、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其中:自制原始凭证由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填制。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2、记账凭证是由本单位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
二、审核方面的差异。
1、会计人员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2)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3)审核原始凭证的合理性;(4)审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5)审核原始凭证的正确性;(6)审核原始凭证的及时性。
2、在记账之前应由有关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内容是否真实;(2)项目是否齐全;(3)科目是否正确;(4)金额是否正确;(5)书写是否规范;(6)手续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