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商住房的产权人应该在每年4月份前向房屋所在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实行的是比例税率,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或税务机关评估值×1.2%。
2、房产税自1986年10月1日开始征收。对商业和写字楼以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为税基,1.2%的税率,对住宅类免征。商住两用本质上是商业,所以有征税依据。
商住两用房出租时需要缴纳的税费:营业税:租金收入X5%城建税:营业税额X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X3%堤围费:租金X0.18%房产税:租金X12% 印花税:每份合同需按租赁金额的0.05%贴花个人所得税:(租金-税费-维修费800-法定扣除额800)X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