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城乡医保,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门诊费用能报消吗?

2020-04-30 综合 73阅读
石家庄市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通知 石家庄市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7〕83号 石家庄市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通知 市内五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石家庄市市区居民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请认真抓贯彻落实 二○○七十月二十九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第章 总则 第条 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市区(新华区、桥西区、安区、桥东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发区)内所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具本市市区户籍非业居民均参加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户口农村随父母本市市区、入托幼自愿参加石家庄市市区居民医保 第三条 居民医保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管理、统筹协调原则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门诊病医疗需求 第四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简称居民基本医保费)筹集实行居民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社捐助相结合办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坚持收定支、收支平衡、略节余原则 第五条 居民医保由市劳社保障局主管由市财政局、市卫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及各区政府协管由市医疗保险管理(简称医保)经办由各区事劳社保障局组织本辖区劳保障工作站展居民医保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职责 第六条 市劳社保障局全市居民医保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制定居民医保试点总体规划(二)拟订居民医保政策、规定(三)负责居民医保政策贯彻落实(四)居民医保实施程进行监督、指导(五)负责市区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定(六)协调处理关居民医保争议(七)执行居民医保政策单位实施奖惩 第七条 市医疗保险管理(简称医保)市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提改进完善居民医保制度建议(二)编制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收支预、决算(三)负责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筹集、支付管理(四)选择确定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五)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六)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及相关资料审核(七)受市劳社保障局委托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劳保障工作站执行居民医保政策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八)负责居民医保各项财务、计报表、统计报表汇总填报工作(九)承办社区劳保障工作站居民居民医保咨询、查询事宜(十)负责全市居民医保经办业务指导 第八条 各区事劳社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劳保障工作站展居民医保工作劳保障工作站主要职责:()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并做宣传教育工作(二)负责居民医保入户调查、参保登记计算机信息建立、传工作(三)负责协助收缴居民或家庭缴纳医保费申报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工作(四)负责居民医保关报表编制呈报工作(五)负责居民医保卡、病历本、医疗保险手册发放等工作(六)负责居民医疗费报销事宜(七)负责居民医保查询事宜(八)承办关居民医保其事宜 第九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医保科或确定专负责居民医保工作其主要职责:()承办居民医保医疗服务业务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二)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并做宣传教育工作(三)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医及医疗消费情况登记汇总并按规定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及向医保传输信息报送关报表(四)负责按规定承办参保居民首诊定点、转诊工作;(五)负责本单位工作员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六)承办关居民医保其事宜 第三章 保障范围及象 第十条 居民医保实施范围具体象包括:() 校(含职业高、专、技校)(二) 户口农村随父母本市市区、入托幼(三)18周岁及龄非校居民(四)劳业龄段(18周岁至50周岁男18周岁至60周岁)内未参加职工医保并持《华民共残疾证》且属于、二级残疾居民;用单位并持《石家庄市城市居民低保障金领取证》领取低保障金居民(五)劳业龄段内劳能力经政府业扶持能业居民自愿参加居民医保业必须参加职工医保(六)50周岁男60周岁居民 第十条 居民医保象包括列员:()现役军(二)异退休享受养金或退休金待遇员(三)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员 第四章 参保登记 第十二条 符合参保条件居民应凭本家庭户口本及复印件、本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手册(证)、残疾证及复印件、低保证及复印件户口农村随父母本市市区、入托幼应凭父母《暂住证》、教育部门相关证明本户籍或暂住证所劳保障工作站申请参加居民医保并根据本情况填报《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办理基本医保登记(简称参保登记) 第十三条 劳保障工作站、医保受理居民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备案应按本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严格审核申请提供关部门认相关证件符合条件予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居民龄计算至参保登记12月31 第十五条 劳保障工作站根据参保登记获信息按医保要求内容及格式每申请参保居民建立关计算机信息并及向医保传输或报送关信息 第十六条 医保根据劳保障工作站传输或报送信息及进行复核确认并根据确认信息别编制《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病历本医疗保险手册制发明细表》反馈至相应劳保障工作站作向居民收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发放医保卡、病历本、医疗保险手册依据 第十七条 居民业、户籍迁移本市市区、死亡等应别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医保卡注销手续本所缴纳医保费予返劳保障工作站应严格审核申请提交相关证件符合条件于每月10前医保办理()居民由业变业需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应提交列证件及材料:1 业劳合同2 医保卡3 居民身份证(二)户籍迁本市市区需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应提交列证件及材料:1、医保卡2、户籍迁移证及复印件(三)居民死亡医保关系自行终止直系亲属30内办理医保卡注销手续办理应提交列证件及材料:1、医保卡2、死亡证明 第五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筹集 第十八条 居民基本医保费由居民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资金社捐助构居民或家庭缴费由医保负责收缴劳保障工作站协助收缴;政府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归集 第十九条 居民缴费政府补助标准:、校18周岁及龄非校居民筹资标准每每100元(其6元用于意外伤害费用)其、二级残疾、领取城市低保障金居民缴费全额由各级政府补助;其员缴纳50元各级政府补助50元二、18周岁居民筹资标准每每300元(其6元用于意外伤害费用)其:、二级残疾、领取城市低保障金居民缴费由各级政府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60周岁居民缴纳100元各级政府补助200元;50周岁、男60周岁居民缴纳200元各级政府补助100元;其员缴纳250元各级政府补助50元 第二十条 居民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标准需调整医保根据收支情况提建议由劳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提调整案报石家庄市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条 居民基本医保费实行预缴费制按度缴纳每9月1至11月25集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及居民医保信息变更间居民应按规定限参保按规定标准及足额缴纳居民医保费启阶段自本实施细则发布起两月内集办理参保登记费用缴纳期新新迁入、18周岁及龄非校居民自户籍落户起3月内参保缴费未集办理期限办理居民基本医保费全部由或家庭缴纳 第二十二条 医保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设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渡户居民或家庭缴费由石家庄市商业银行代收居民应规定参保登记缴费期内凭医保卡或居民身份证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营业中国点向收入渡户缴费医保月末居民缴纳医保费划入财政专户月末收入户余额商业银行应满足居民缴费需求及向医保传输居民缴费信息 第二十三条 医保根据居民实际缴费情况区编制居民缴费汇总表各区事劳社保障局据及向本级财政申报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区财政局接资金请示20内本级政府补助资金缴市财政局医保基金财政专户;市财政局应央、省、市政府补助资金及划入财政专户确保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使用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居民医保政府补助资金应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六章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本市市区居民医保建立账户用居民基本医保费参保居民建立居民基本医保基金 第二十五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及挤占挪用 第二十六条 医保设立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户每月根据月支情况编制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拨款申请由市财政局及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入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户确保按结算 第二十七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计征各种税、费 第二十八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计息参照职工医保基金计息办执行 第二十九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用于支付居民住院、门诊中国诊抢救属于《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国诊抢救病种目录》所列病种、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全门诊透析、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工晶体置入术、器官移植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负担外费用 第三十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按医疗机构级别别确定具体数额: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服务)医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医600元;三级医疗机构医900元;医疗机构未评定级别参照基本标准相同医疗机构级别执行例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工晶体置入术视住院其起付标准执行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额 第三十条 居民住院指办理入院、院手续程中国诊抢救与住院间断视住院住院诊治程跨度按院结算间确定医保度 第三十二条 居民住院超起付标准部医疗费主要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要负担定比例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别确定具体标准: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服务)医70%;二级医疗机构医60%;三级医疗机构医50%居民缴纳基本医保费限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挂钩连续参保5缴纳基本医保费限每增加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相应提高0 5百点提高比例高超10百点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缴费限互视同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全门诊透析、器官移植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白内障门诊超声乳化工晶体置入术医疗费负担比例执行医定点医疗机构标准居民住院采用属于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部费用诊疗项目先自付15%其余85%再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属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乙类目录药品先自付10%其余90%再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居民使用单价1000元及性医用材料费用先自付50%其余50%再按规定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经批准转往外医疗机构发医疗费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医比例降低5百点 第三十四条 按度计算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高限额25000元超高限额按《石家庄市市区居民额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执行 第三十五条 居民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另行制定支付管理办 第七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 居民医实行首诊定点制度 第三十七条 居民应根据本实际情况近便选定家级定点医疗机构作本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定变居民患病需要住院治疗必须首先本选定首诊定点医疗机构医病情需要确需转院诊治应由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提意见二级及定点医疗机构医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诊治随意转 第三十八条 居民患病凭医保卡病历本医 第三十九条 居民医定点医疗机构应核验患者病历本医保卡发现冒用应扣留病历本医保卡并及报告医保 第四十条 居民中国诊抢救属于《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国诊抢救病种目录》所列疾病病种近便医应五内医保办理中国诊抢救病种认定手续认定住院费使用医保卡医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符合中国诊抢救要求或未办理认定手续所发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予支付 第四十条 居民未经首诊定点医疗机构批准擅自其医疗机构医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予支付 第四十二条 医保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关医疗保险服务项目范围、服务质量标准、监督检查、费用结算等内容协议明确双责任义务 第四十三条 居民使用基本医保基金医所用药品、所采用诊疗项目、所使用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参照石家庄市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首诊定点医疗机构要按医保要求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医疗服务管理资料病历 第四十五条 便于医疗费结算医疗服务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按医保要求建立居民医保计算机系统并与医保联中国 第四十六条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关规定规范医疗行根据医居民实际病情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提供相应医疗服务并严格执行住院、院标准转诊、转院制度故拒绝、推诿、滞留转让医居民 第四十七条 居民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应按要求进行登记,及准确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输入计算机并通计算机中国络系统传医保居民院定点医疗机构应让患者或其亲属核实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并签字未经患者或其亲属签字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予支付争议报医保处理居民院或中国诊抢救终结带药量中国性病超7量慢性病超15量草药超7剂量 第四十八条 居民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转院情况需其医疗机构检查、治疗、购药需经所住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审批 第四十九条 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全门诊透析、器官移植门诊使用抗排异药物实行定点管理所患病种经医保认定指定定点综合医疗机构或专科医疗机构治疗定点管理结算办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 居民本市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需转往外诊治应由三级医疗机构副主任及医师提意见医保科审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医保核准转院 第五十条 居民医保办理驻外异安置员医 第五十二条 居民及赴港、澳、台区期间发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予支付 第五十三条 居民违犯罪、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自杀、故意自伤自残、医疗事故等由承担责任医疗费用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予支付 第八章 医疗费结算与报销 第五十四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医疗费应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费用由本凭医保卡与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结算;应由负担费用由本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第五十五条 医保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结算参考《石家庄市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结算办》 第五十六条 居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含起付标准)视住院 第五十七条 居民外期间诊治中国诊抢救病种目录所列疾病发医疗费通所社区劳保障工作站凭医院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明细、医疗费收据、医保卡医保按规定审核报销 第五十八条 居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经批准其医疗机构检查、治疗、购药其费用先由垫付由批准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并列入本住院费用 第五十九条 转往外医疗机构诊治医疗费先由垫付诊治终结通所社区劳保障工作站凭转往外审批表、全部病历资料、住院医疗费明细、医疗费收据、医保卡医保按规定审核报销 第九章监督考核 第六十条 各劳保障工作站应每向本辖区居民公示低收入家庭60周岁龄居民参保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第六十条 居民权医保、劳保障工作站、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居民医保政策情况实施监督群众关单位及员投诉举报受律保护 第六十二条 立由劳保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居民代表参加居民医保基金监督委员居民医保基金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三条 医保负责参保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劳保障工作站执行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保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劳保障工作站应积极配合 第十章 奖惩 第六十四条 符合列情况且绩突予表彰或奖励()定点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按照要求及、准确提供居民医各种信息积极配合关检查考核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作贡献(二)劳保障工作站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认真进行入户调查按办理参保登记及足额收缴居民医保费及呈送各种报表实提供居民非定点医疗机构医情况其医疗费报销严格关(三)医保工作员积极宣传认真执行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坚持原则敢于抵制风及纠或处理违反政策、规定行居民医疗保险事业做突绩(四)居民主检举揭发定点医疗机构、劳保障工作站、医保违反居民医保政策、规定行使居民医保基金免受损失 第六十五条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员列行医保应按合同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给予通报批评;通报批评超3停机限期整改;整改效止协议;情节严重取消其定点;必要提请关部门依责任给予行政处;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核实患者否属于参保居民造冒名顶替医(二)采用挂名住院、编造病历、住院病历与住院医疗费明细符(三)推诿、滞留或转让病(四)能保证居民必需检查、治疗用药造良(五)串换诊疗项目药品符合规定诊疗项目药品列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范围(六)违反诊疗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规定乱收费(七)检查、治疗、用药与病情相符(八)利用工作便搭车药(九)其违反居民医保政策规定 第六十六条 居民列行造居民医保基金损失医保除追损失外给予通报批评并暂停其享受医保待遇必要提请关部门责任依予处罚;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向提供本医保卡病历本造冒名顶替医(二)虚报冒领医疗费(三)其违反居民医保政策、规定 第六十七条 医保工作员列行由所单位或劳保障部门追非所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构犯罪依追究刑事责任()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徇私舞弊损公肥私(二)利用职权工作便索贿受贿谋取私利(三)违反规定居民医保基金挪作用(四)渎职造居民医保基金损失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居民突发性、流行性疾病自灾害等抗力素造范围中国、危、重病救治医疗费由政府综合协调解决 第六十九条 本细则由石家庄市劳社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细则自二○○七十二月二十六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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