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知友,正确认识儿童观,对儿童的身心发育都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儿童观主要有以下几种:
⒈儿童是“小大人”
⒉儿童是“白板”
“白板”是空白的板或擦过的黑板。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刚生下来的时候,其心灵就象一块白板,成人可以任意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就象是一张白纸,洁白无瑕,成人可以在上面画最新最美的图画;就象是一个空容器,成人可以任意填塞,把各种知识经验灌输进去,而不考虑儿童的需要。儿童的发展仅仅是周围环境的产生,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外界刺激的结果,完全忽视了儿童的主观能动性。
⒊儿童是“有罪的”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一生下来,就充满罪恶,是有罪的“羔羊”,卑贱无知,成人应该对他们严加管束、约制,使儿童能不断地进行赎罪。儿童体内的各种毒素,是儿童犯罪的根源,容易导致儿童的错误行为,而严酷的纪律则会减轻、甚至消除儿童的这种行为,可以责骂、鞭打儿童,对儿童施行体罚是应该的。儿童承受了各种肉体的、精神的折磨,遭受成人的轻视,任何带有创新乃至尝试意识的行为都会受到指责,人格被严重摧残。
⒋儿童是“花草树木”
文艺复兴运动对人权的倡导,使人们从全新的角度来审视儿童,在儿童观上有了一个大的飞跃,开始把儿童看作是一个有独立存在价值的实体,儿童有自己的权利、思想、情感、需要。提出不应用成人的标准去儿童,儿童应该象个“儿童”,要倍加珍惜童年的生活。尊重儿童具有的纯洁美好、独立平等的自然本性。儿童和生长发展是按自然法则运行的,教育者的作用就象是“园丁”,活动室就象是是儿逐步成熟的“花园”,每个儿童的成熟都有内部的时间表,在恰当的时间学习特别的任务,而不能强迫是儿去学习。儿童的成熟过程至少和儿童的经验一样重要。
⒌儿童是“私有财产”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父母婚姻的结晶,产生于母体,归父母所有,是父母的隶属品。父母可以左右儿童的命运,控制儿童的生活,决定儿童的一切事情,要求儿童学习许多并不感兴趣的课程,把儿童培养成为他们认为是最理想的人,压服儿童,让儿童唯命是从。儿童特别是男童被认为是家庭的希望、传宗接代的工具,开始重视儿童、关心儿童,但儿童仍然被视为家庭和家族的附属品,父母的私有财产,没有独立自主的人格和地位,与其抚养人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依附关系。例如,“老子打儿子”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是家庭的私事,别人无权干涉。
⒍儿童是“未来的资源”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国家潜力最大的资源、未来的兵源和劳动力。对儿童的进行教育,就是对未来进行最有价值的投资,这种投资,利国利了。多投资,才能高产出。
⒎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
人类的童年期长于动物的童年期,这为儿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儿童在体力、智力、情感、社会性、道德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成人,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不能因为儿童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使他们被动发展。儿童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应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机会,在出生、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成为自主的行动者,能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上述儿童观既有时代的烙印,有些又并存于同一个时代,既有非理性、不科学的一面,也有较为合理科学的因素,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批判性地加以继承和借鉴,将有利于正确地认识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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