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秋季事业单位考试通过后进入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2020-07-22 教育 91阅读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务员局)事业单位招聘频道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含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岗位聘任。
(四)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市人社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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