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途物资的子科目应该是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
在途物资账户:
1、账户性质:资产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材料日常核算时,材料已采购但尚未到达或未验收入库的材料采购成本,不包括工程用物资。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尚在运输途中的购入材料;贷方记减少,登记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的实际成本。
4、明细账户:按供应单位和材料品种设置明细账。
在途物资的一般会计处理:
(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在途物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