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中国,哈尔滨是金融业比较发达的一个城市,它既是北满的金融中心,又是北满同国内外进行经济联系的一条纽带。在哈尔滨历史上,原有两个哈尔滨银行:
一、日资哈尔滨银行
全称为株式会社哈尔滨银行,设立于1921年11月(民国十年、日本大正十年),名义资本为二百万元,实缴资本为五十万元,以后与日资的满洲银行合并。
二、哈尔滨银行
由哈尔滨的私营银行号德泰银行和大成银行合并而成的股份公司,成立于1944年11月1日(伪满洲国康德十一年),资本金为二千二百万元(伪满币),实收四分之一资本五百五十万元,其中含有日本人和满洲银行约36%股份。
1946年哈尔滨解放后,政府接管银行股东中的满洲银行及日人的全部股份进行公私合营,1951年12月组建公私合营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52年11月经申请政府批准废业,于1954年9月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