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怎样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2021-11-04 社会 478阅读

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再提交以下材料来办理道路运输证:

1、经批准开业并核发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的业户,应提增车申请和相关证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配发表》(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2、经道路运政机构批准后,方可购置营运货车;

3、经批准购置的营运货车,挂牌后持驾驶员上岗证、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到道路运政机构领取和填写《道路货物运输业户(新增项目、扩大规模)申请、查验登记表》;

4、购置外籍的营运货车的,购买者提供原车籍地道路运政机构开据的《营运车辆转籍通知单》及营运档案;其它手续按新增车办理;

5、已经办理营运手续,因车辆产权变更的,还须提交原车辆管理档案以及原车籍地运管部门车辆转出证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和车辆技术档案。申请从事道路集装箱运输还应提供专用车辆条件状况检测证明;

6、经查验和审批后,办理营运证。

上述材料须携带原件,其中行驶证的登记证书复印2份,身份证明复印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 

扩展资料: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货运车辆管理相关内容如下: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货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参考资料:交通运输部-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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