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有个公司,占百分之三十股份,现在要离婚,夫妻协议共分百分之十五,请问该怎么办理?

2020-06-07 财经 119阅读
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离婚纠纷。《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所以程序上要先征得公司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夫妻的另一方不得获得该股份。在股份转让完成后,应该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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