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后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不会因此再次坐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是必须的。刑事抵不了民事,民事也抵不了刑事。
如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这一规定有下列几层含义:
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其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对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损失,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归责原则。
第二,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同时,如果符合法定的条件,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以减轻。
这个法定条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二是“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第三,在特定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完全免除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如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出于自杀或者非法谋取保险赔偿等目的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完全免责,一切后果均由造成该交通事故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事赔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