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锁定期是指,为降低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或者为保护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利,对部分投资者采取的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证券市场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限制的这段期限即为锁定期。
一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上市规则》等的规定,IPO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三年,其他股东锁定一年。
ipo锁定期为三年和一年的区别:
1)ipo前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锁定一年;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股份锁定三十六个月。
上述区别,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五章第一节5.1.4条款规定:发行人向本所申请其股票上市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之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新增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