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在国外怎样办理卖房公证委托书

2020-05-01 财经 71阅读

户主需要持有效护照、居留证明等身份证明到我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填写《公证认证申请表》和委托书文本。《申请表》和委托书文本可在使领馆网站上下载,也可以直接在驻外使领馆索取。

委托书文本通常包括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委托原因、委托期限、委托权限、变更或解除条款、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委托人签名、印鉴、委托地与委托日期等内容。户主只要按照文本表格内容填写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必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字或按指印,事先签字的委托书是无效的。在递交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与委托内容有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和领事官员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领事官员在接收你的申请材料后会给一张取证单,一般四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妥,户主按照取证单上的取证日期交费取证就可以了。

如果比较着急,可以办理急件,急件分为特急和加急,办证时间分别是一个工作日和两个工作日,当然办理急件是要交相应的加急费的。

拿到委托书公证以后,户主将委托书寄到国内,亲友拿着户主的委托书就可以代委托人去办理购房手续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委托公证的事项是涉及个人人身权益的法律行为,如收养、赠与、遗嘱、声明、委托行为等,是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亲自回国办理。

扩展资料:

写委托书时候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写清楚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的信息;

2、委托人注明需要授权受托人代为出售的房产信息;

3、受托人在办理房产时的签字权以及到相关部门的调阅审查权;

4、委托的期限,受托人是否有转委托权。

将委托书写好后,受托人找一名当地的公证员签字公证(Notary)即可 。银行一般都有为客户提供免费的公证服务,您也可以联系本地有公证资格的人员进行公证,收费一般10-20美元不等。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国外如何办理委托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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