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立方砂浆的自重视砂浆的不同材料组成(配合比)才能确定。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砂浆材料自重设计取值为:石灰砂浆、混合砂浆 17 KN/m3;水泥石灰焦渣砂浆 14KN/m3;石灰焦渣砂浆 13KN/m3;水泥砂浆 20 KN/m3。
预拌砂浆是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者湿拌砂浆。干混砂浆由水泥、干燥细骨料、粉料、添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和使用。湿拌砂浆由水泥、细骨料、粉料、添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合物。干混砂浆与新型湿拌砂浆的特点对比。
干混砂浆:
干混砂浆是将干燥物料混合均匀的干混混合物,以散装或袋装形式供应,砂浆需在施工现场加水或配套液体搅拌均匀后使用。干混砂浆储存期较长。
湿拌砂浆:
湿拌砂浆是将包括水在内的全部组分搅拌而成的湿拌拌合物,可在施工现场直接使用,但需在砂浆凝结之前使用完毕,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储存时间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