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银行都可以办理留学贷款,以中国银行为例:
1、办理条件:凡在中国境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国籍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留学贷款。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也可以选择由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如实际用款人未年满18周岁,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
2、担保方式:可接受抵押、质押、自然人保证或组合担保方式,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可采用信用方式。
3、贷款期限:学杂费、交通费、生活费用途最长可达10年(含)。留学保证金用途最长不超过借款人就读期限。
4、还款宽限期: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个人留学贷款宽限期最长为2年,且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限。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借款人自宽限期满起次月,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
扩展资料:
办理中国银行个人留学贷款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本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关系证明;
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4. 我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缴费通知(如有)等入学证明材料;对于在读学生,还应提供有效的在读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上一年学费缴交凭证、有效的留学签证等);用于留学保证金用途的贷款,需提交由留学目的国大使馆(或留学目的地区相关机构)、留学院校、教育部认可的留学中介机构等提供的留学保证金要求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有效权利证明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或声明。抵押物须提交贷款人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第三方担保方式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6.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应当面出具并签署书面授权,同意银行查询其个人征信报告;
7.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贷款人要求(详询当地中国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