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企业购入的工作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1、条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整理:企业购入的工作服如果是满足行业的特点及生产工作环境等需要,实际发生的合乎常规的劳动保护支出,确实用于员工工作时的劳动保护,属于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确认为与应税项目相关,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进项税额是符合抵扣规定的,其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
抵扣进项税额,简称进项税。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
二、企业购入的工作服所得税处理的具体办法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