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普通人来说,电压的波动多是指电压的偏差,这在《供用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有规定: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
10千伏及以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
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用户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本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其受电端的电压偏差不受此限制。
2、对于专业人士,电压的波动在《GB/T 12326-2008 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中有规定:
在电压变动频度r≤1时,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压变动限制值 d≤4%;
在电压变动频度1≤r≤10时,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电压变动限制值 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