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划设置法院的意思是,在现有行政区划之外,设置管辖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法院。目的是为了防止法院处理案件中,受地方政府的干涉。
现有法院都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如每个县级行政区划内设置一个县法院,地市级行政区划内设置一个市中级法院。
设置跨行政区划法院后,法院将没有同级别的政府干涉,可以有效提高司法公正和排除司法干扰。
至于地方如何干扰司法活动?
举个简单例子,假如某居民到该地方法院告该地父母官。该父母官身兼数职,位高权重,滥用职权(比如说该地人大职权),干扰司法。毕竟该地司法部门,由该地人大产生,对其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