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不可以进西安的三环。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 根据道路交通及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提出机动车总量调控、区域限行、使用频率限制等治理措施,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根据交通管理需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特定路段、时段限制特定车辆通行。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路段、时段通行。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可以根据应急需要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责令有关企业限产或者停产。
(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停止或者限制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