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的安全装置
电梯安全保护系统一般由机械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安全保护装置两大部分组成。机械安全保护装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钳、缓冲器、制动器、层门门锁与轿门电气联锁装置、门的安全保护装置、轿顶安全窗、轿顶防护栏杆、护脚板等;电气安全保护有直接触电的防护、间接触电的防护、电气故障的防护、电气安全装置等,其中一些机械安全装置往往需要电气方面的配合和联锁装置才能完成其动作和可靠的效果。
为了防止由于电梯损坏或驾驶人员操作不当而发生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电梯都应装以下必要的安全装置。
1)刹车。控制电梯曳引机器部分起动停止的制动器,可使电梯的轿厢及时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开关。限止轿厢开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继续运行的装置;
3)越程开关。轿厢行驶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时,如限位开关失去控制,轿厢就会继续上升或下降。为了防止轿厢冲顶或沉底,应装置能切断电源和不能自动复位的越程开关,并装在机房内,而不能装在井道内;
4)缓冲器。为了减少轿厢冲顶或沉底的能量,应装设具有吸收运动机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缓冲器。同时,在缓冲器与轿厢触碰处装置橡皮或海绵,以减少其冲击能量;
5)安全钳。为了防止由于吊重钢丝绳断裂,绳槽打滑等导致轿厢突然坠落事故,应在轿厢上装置能同时切断控制电源和使轿厢停止下坠的安全钳。没有安全钳的轿厢不可乘人或带人。如是简易电梯,应有防止人有轿厢内装卸货物时轿厢突然坠落的安全装置(安全停止销等);
6)限速器。为了防止行驶速度超过正常速度,凡三层以上(含三层楼)的乘人或带人电梯,应装速度控制器(二层以下(含二层楼)可不装)、这种机构一般与安全钳联成一体;
7)安全门。为了防止人员头、手、脚伸出井道和物件坠落竖道,乘载厢进出口应装安全门。公共场所、家属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场所等使用的电梯,其竖道门应是封闭式,其轿厢应是满门,井道(厅门)不低于1.8米高;
8)门电开关。为了防止由于竖道门、乘载厢门、轿顶门未关而发生事故,应在竖道门上和乘载厢门上装置门电开关;
9)门联锁。为了防止有人把竖道门和乘载厢门开动进出或将头、手、脚伸出而发生事故,应在竖道门和乘载厢门上(二个以上门)安装门联锁;
10)安全接地装置。为了防止因电器设备损坏,使电梯金属结构部分带电而发生触电事故,在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电梯的金属结构上,应装安全接地装置,接地线应用多股电线,不可随便利用中性线当作安全接地线使用,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11)限速钢丝绳开关。当限速钢丝绳脱扣或断绳时,可切断电梯控制电源,使电梯不能开动;
12)电梯配重装置。每台电梯必须具备配重装置,其重量应达到吊物重量的40—50%。
电梯是载人和设备的垂直运输工具,在电梯使用安全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每台电梯都具备电气和机械的多种安全保护装置以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