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宪法本身来讲,是否具有健全的宪法实施制度体系,是宪法实施的制度性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的提法不断明确,得到广泛认同,逐步深入人心。依宪治国当然要求宪法得到良好实施,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内外的历史和实践表明,加强宪法实施需要全面有效的宪法保障制度,其中尤以宪法监督制度最为紧要。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并指明了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以及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四个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