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本质区别:
1、土地供应方式不同
商品房按现行法律规定要实行土地出让,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住房不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国家划拨。
2、两种建设方式的优惠不同
商品房是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家在其开发过程中减免了若干税费,所以同地段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差异要在500—800元平方米之间。
3、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确定指导价,7项成本加3%的利润率就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商品房价格由市场调节,政府不加干预。
4、设计不同
因为具有经济性与适用性的要求,所以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要适中,能保证功能齐全即可。而商品房的面积却无明确要求。
5、设备标准要求不同
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许多商品房都在采用进口设备设施;而经济适用房则要选用价格适中,质量较好的材料,不能追求高档。
6、操作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政府参与较多,政府划拨土地后,确定容积率、配套等基本指标后,实行招标。而商品房政府基本不予干预,由市场调节。
7、销售对象不同
商品房是市场化的,任何人都可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明确售给中低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原则上只允许一个家庭购买一套。
8、两种住房享有权力不同
商品房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种完全的所有权权力形式,随时可出售、出租、继承、赠送,交一定税费即可;经济适用房只有占有、使用、处分三权,而收益权受一定限制。出售时要补交上土地出让金。按北京市新近颁布的房改政策规定,收取标定地价的10%,但现在北京尚无标定地价,所以按销售额的3%收取。
在土地收益上,4000元平方米以下的,收益全部归己;4000—5000元平方米的,80%归个人,20%归国家或产权单位;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55分成。税收上,也给予一定优惠,契税减半,一年以上,营业税免收。
9、物业管理方式收费标准也要有所区别。商品房政府核定成本构成,由市场进行调节;而经济适用房政府严格规定,国家要求5角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