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在自己手里,可以打开看吗

2022-08-03 社会 125阅读
不能打开。
个人档案上面会有盖章的,个人档案,只能由别人填写,自己如果打开会有修改嫌疑。所以国家为了避免这点,不容许打开,打开了就会对不上, 会造成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在中国,个人档案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使在人力资源实现了市场化配置后,劳动关系中仍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可以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轨迹。尤其是现在参加养老保险统筹要根据档案里记载的工龄年限来确认。
早在1992年6月9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规定》中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转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实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如果确认档案丢失需要重建档案,还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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