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还需要做笔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决定,没有明确的次数规定。
法律分析
第一,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记载和反映一定诉讼活动情况和案件事实情况的文字和视听记录。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措施。它通常不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逮捕,但是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做笔录是配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侦察、审查。
第二,被取保候审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一般对传讯次数没有限制,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做到随传随到。通常来说,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并履行告知程序。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同样地,在等待审查、监视居住期间中,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不得中断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理。
第三,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保释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中断。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