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1、引进人才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后,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2、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引进人才年龄限制及家庭条件:
1、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2、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
扩展资料: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用人主体中稳定工作、贡献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2、经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合格的;
3、经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区或局级单位按程序推荐的;
4、经相应的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
5、其他特殊特艺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