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家属可以经商。
公务员的家属可以从事商业活动,但不得担任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或者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督、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员。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有经商办企业的权利,官员的亲属作为公民,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限制或剥夺官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的权利,是对官员亲属的一种“歧视”。
扩展资料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