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20多年后曾经建过房子的土地该归谁

2022-03-10 社会 144阅读
归集体所有。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
第五十二条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原主人已经去世20多年,并且是“曾经”建过房子,可以现在房子已经倒塌,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