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地市级检察院工作的。首先要纠正一下,与法院不同,检察院没有“中级”一说,你标题中的“(分)市检察院”才是正确称呼。检察院中,仅有反贪、反渎这两部门的检察员被称作“侦查员”。
先说待遇,那这个不是说上级院一定就比下级院的待遇好,首先因为两级院发工资的财政不是一个,要看各自这一级的财政状况如何,或者说院里的经费足不足,院领导在经费分配上是否倾向于反贪、反渎部门等等一系列因素。
再说工作量,这要看你是哪个地方的。像我们这里,属于边远地区,案件不算多,因此区、县级院反贪、反渎的工作量就少得可怜,地市院的工作量相对大一些。但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是比较发达的地区,那么反而是区、县级的反贪、反渎部门更忙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