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办居住证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以下来。
本人居住信息在佛山市流管一级库系统登记满半年,凭以下资料可以申办居住证:
1、《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在流管站领取该表格,按要求填写,收原件);
2、办证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提供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采集照片信息服务的不用提交该回执);
4、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原件;
5、在本区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
(1)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2)借住亲友家中的,屋主本人提供身份证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房屋所属辖区流管站办理居住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后,居住证申办人凭有效借住协议原件、复印件办理;
(3)租赁房屋的,提供有效租赁合同、出租屋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居住在厂企宿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企业所在辖区流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居住证申办人提供单位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5)若居住在学校,提供学生卡以及所在学校开具有效居住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五条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推进落实国家、省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设,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